9月30日,央行發(fā)布《中國人民銀行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又稱261號文),其中從12月起,ATM機轉賬24小時內將可撤銷,個人開賬戶將被“限量”,微信、支付寶等支付機構部分功能將受限。
轉賬開始有“后悔藥”
ATM機轉賬24小時內將可撤銷。央行明確規(guī)定,自今年12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提供轉賬服務時應當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向存款人提供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多種轉賬方式選擇,存款人在選擇后才能辦理業(yè)務。另外,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賬的,發(fā)卡行在受理24小時后辦理資金轉賬。在發(fā)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個人可向發(fā)卡行申請撤銷轉賬。受理行應當在受理結果界面對轉賬業(yè)務辦理時間和可撤銷規(guī)定作出明確提示。
解讀
在辦理轉賬時,如果你選擇在銀行柜面辦理,比較以往,你需要在安全和時效之間做一個選擇,選擇是實時到賬還是次日到賬等;如果你選擇通過ATM機轉賬,那么就要等24小時后轉賬資金才能到賬,不過你也因此擁有了一個“后悔權”,在24小時之內,如果你突然意識到轉賬轉錯了賬戶,可以向銀行申請撤銷轉賬。
開賬戶“限量”
一個人在一家銀行將只能開一個Ⅰ類戶。央行規(guī)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以法人為單位,下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已開立Ⅰ類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新規(guī)實施后,個人使用的銀行結算賬戶將形成以Ⅰ類戶為主,Ⅱ、Ⅲ類戶為輔的賬戶體系。
Ⅰ類戶是全功能賬戶,可以辦理存款、轉賬、消費繳費、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使用范圍和金額不受限制。個人的工資收入、大額轉賬、銀證轉賬,以及繳納和支付醫(yī)療保險、社會保險、養(yǎng)老金、公積金等業(yè)務應當通過Ⅰ類戶辦理。Ⅱ、Ⅲ類戶具有有限功能,需要與Ⅰ類戶綁定使用。
解讀
去年年底,央行公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yè)務管理辦法》,以小額支付偏重便捷、大額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對個人網絡支付賬戶分為三類,Ⅰ類戶無限制,對Ⅱ類戶設置10000元的單日支付限額、Ⅲ類戶設置1000元賬戶余額。
也就是說,Ⅰ類戶是全功能賬戶,是我們熟知的借記卡;Ⅱ類戶資金來源于Ⅰ類戶,包括在直銷銀行和互聯(lián)網銀行如微眾銀行等開設的賬戶,Ⅱ類戶可以辦理存款、購買銀行投資理財產品、消費繳費等。但與Ⅰ類賬戶最大的區(qū)別是Ⅱ類不能存取現(xiàn)金、不能向非綁定賬戶轉賬。Ⅲ類戶主要用于網絡支付、線下手機支付等小額支付,可以辦理消費繳費。與Ⅰ、Ⅱ類戶最大的區(qū)別是Ⅲ類戶僅能辦理小額消費及繳費支付,不得辦理其他業(yè)務。另外,需要注意的是,Ⅱ、Ⅲ類賬戶只有賬號而沒有實體卡,且只能綁定借記卡。
央行此次新規(guī)對Ⅰ類戶賬戶數(shù)量限制,一個人全國統(tǒng)一一個賬戶,銀行好管理,自己也記得牢。避免騙子買賣銀行卡信息、或者冒充開卡,騙走你的錢。
轉賬筆數(shù)、額度要“約定”
微信、支付寶等支付機構受限。與銀行柜面渠道相比,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支付機構網站等非柜面渠道由于不能面對面接觸操作人,難以確認賬戶的實際操作人是否是賬戶的持有人。所以央行采取了三項措施阻斷異常交易,自今年12月1日起執(zhí)行。
一是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與客戶事先約定支付限額和筆數(shù)。超過限額和筆數(shù)的,銀行賬戶轉賬應當?shù)姐y行柜臺辦理,支付賬戶則不得辦理。
二是強化安全驗證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銀行賬戶轉賬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柜面轉賬業(yè)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采用數(shù)字證書或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
三是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個人銀行賬戶非柜面轉賬日累計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和個人確認后方可轉賬。
解讀
根據(jù)央行規(guī)定,自今年12月1日起,銀行在為存款人開通非柜面轉賬業(yè)務時,應當與存款人簽訂協(xié)議,約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轉賬的日累計限額、筆數(shù)和年累計限額等,超出限額和筆數(shù)的,應當?shù)姐y行柜面辦理。
所以,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微信、支付寶這些大家日常生活經常用的支付工具轉賬時可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了。另外大額資金轉賬也有更加嚴格的要求,需要再次確認,大額轉賬時,推薦大家還是去銀行吧。(河北日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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